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)的决定》(国务院今第682号),以及《环保部关于发布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暂行办法)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2017-4号),现将驻马店市利民燃气有限公司民用液化气站项目(一期工程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地点:驻马店市遂平县和兴镇赵庄村
建设单位:遂平县益民燃气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5日至2023年11月4日
联系人:邱火清
联系电话:13899952036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附件1:验收全文
附件2:专家意见 |